施工款担保制度出炉,开发人和承包商都逃不掉!
来源:资质部 作者/编辑:四夕 2019-05-27 浏览:2331
施工担保制度,指的是将保险公司、银行、担保机构等第三方引入施工课题中,使其对筑造施工中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,并对违约行为承担责任。范围涵盖筑造施工招标投标、合同履行、施工款支付、质量保修、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各个阶段和环节。参与施工筑造的各方如有违约,将承担相应的风险。
2018年11月26日,黑龙江率先在建筑施施工领域推行施工担保制度,将发包人、承包商、建筑工人一一纳入了管理范围。
那么,施工担保制度具体是怎样的?对发包人、建筑施工企业、农民工各会有哪些影响呢?
2019-05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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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方共担风险:
施工担保主要包括业主施工款支付担保、履约担保、投标担保、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、施工质量保修担保。
之前建筑行业改革总是揪着施工企业打,导致建筑施工干最累的活、拿没影儿的钱。这次的施工担保制度里提出了一项“施工款支付担保”的条款,其中明确指出:
“在开发课题中推行施工款支付担保,发包人要求承包商出具履约担保的,要赠与对等的施工款支付担保。”
施工款支付担保可以全额担保,也可以分段担保,每阶段担保金额应为该段施工合同额的10%,分段清算后进入下段,有效期截止到施工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(除保修金以外的全部款项)。
一旦发包人拖欠施工款,发包人和代办机构就要承担风险。这项举措无疑给施工企业大大减负,免去了一些后顾之忧。
施工企业压力大:
建筑施工企业作为建筑范畴的中坚力量,自然会受到更严格的制约,面临更强的压力。
首先,建筑施工承包人要向开发商出具履约保证,担保额度一般为合同价的10%,有效期截止到施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。
其次,建筑施工企业需赠与施工质量保修担保,金额不超过施工总造价的3%,施工企业必须按约定履行保修责任。
另外,施工款结算时,承包单位赠与施工质量保修担保的,筑造单位不得再扣留施工质量保证金。
前有课题保证金,后有担保金,建筑施工企业的资金压力可以说很大了。更别提这重重的监管压力了。
农民工工资更有保障:
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也是担保制度的其中一项。
根据规定,筑造单位要赠与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,在施工许可办理前,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。
被担保施工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,保证人必须承担担保责任。
这项措施在给农民工工资支付多上一重锁的同时,也给建筑施工企业缓冲了一部分压力。
总体来说,施工担保制度对降低建筑企业负担,防范和化解施工风险,落实各方主体责任都有帮助。
不过,在制约发包人的同时,承包商也受到了同等压力的制衡。在整个制度当中,受压最重的还是建筑施工企业。这项制度会不会推及到全国尚不可知,其他省份的建筑企业看看就好。